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向购买方天津津瑞租赁有限公司出售1架B737-800飞机;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拾年租赁有限公司向购买方天津清控山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出售1架B737-800飞机;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九天租赁有限公司向购买方天津清控山贰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出售 1架B737-800飞机。
2、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议案》,同意孙公司出售飞机资产包。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出售飞机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940号)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 565号(二期海泽物流园2号地块)4号仓库103、104号办公室(天津东疆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第057号)
7、经营范围: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 565号(二期海泽物流园2号地块)4号仓库103、104号办公室(天津东疆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第058号)
7、经营范围: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上述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市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
1、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3架B737-800飞机市场行情报价区间总计为0.73亿美元~1.04亿美元,实际出售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2、支付方式: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将以美元支付,购买方至少在飞机交付日一个工作日以前向卖方支付此次飞机的购买价格。
3、所有权转让:根据协议,卖方将于预计交付日期或其后最快日期,出售和转让飞机的所有权和权益给买方,卖方在交付日期向买方递交其正式签署的卖据(即卖方根据协议收到全额购买价款的后一个工作日),并且立即将飞机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本次交易获得的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本次出售飞机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
1、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分配资源,增强公司经营的灵活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策略,逐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
2、本次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商业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