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清晨跳河自杀,男人怕担责不报警,过后折返将女友皮包踢入河中。因踢包行为,男人被行拘15天,女友母亲在请求宣告女儿逝世后索赔51万,男人称“水太急,救人我或许也会死”。终究,法院判:男人未阻挠自杀、活跃施救,担责30%。近来,潇湘晨报记者从我国裁判文书网得悉该起案子。
辽宁的小美和阿华是恋人联系,2021年7月16日清晨,两人因子女抚育问题产生纠纷,后小美到河滨跳河自杀。事发后阿华因惧怕担责,未进行报警,且在回到家中后因惧怕受到牵连又回来小美落水处,将小美的皮包踢入河中。
小美落水后下落不明,2023年8月,小美母亲向法院请求宣告小美逝世。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宣告小美逝世,逝世时刻为2021年7月16日。
阿华不服提起上诉,他以为河水水流湍急,小美跳河的瞬间他无法及时反响,导致没办法有用阻挠,已尽合理留意职责,假如急进救人或许也会导致自己逝世。
二审法院以为,事发时,阿华作为小美的恋人,在明知其有自杀倾向时,未能及时采纳必定的办法进行阻挠。且在小美被河水冲走后也未能采纳活跃有用办法进行搜救,阿华对小美的逝世存在差错,一审法院酌情判令其承当30%的补偿相应的职责并无不当。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